近年来,延边州着眼于维护政治稳定、边疆稳固,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因地制宜探索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带领各族群众共同步入小康社会,进一步夯实党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

  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延边州坚持重心下移,统筹整合全州干部、人才优势资源向脱贫攻坚主战场聚力、聚焦。

  精准选派900余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充实到脱贫攻坚一线。为了进一步整合第一书记资源优势,第一时间成立州及县(市)驻村第一书记协会。组织第一书记对接市场、走向市场,代言贫困村特色农产品销售。截至目前,代言产品销售额累计突破1亿元,带动贫困户5207户,增收861万元,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977万元。

  在选育本乡本土人才的基础上,延边州创新实施“村务岗”人员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退役军人担任村书记(主任)助理,全力打造职业村干部。截至目前,共有210人走上了村书记(主任)助理岗位。

  延边州坚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稳边固防结合起来,围绕建强“一线指挥部”,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让党的旗帜在农村基层高高飘扬。

  创新开展“六联共建”活动,推动中心村、机关单位、乡村龙头企业、军警部队以及延边大学等高校院所、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与村党支部组织联建、结对共建,进一步整合党建优势资源,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经济、稳边固防和抵御渗透的能力。按照区域分布较近、资源禀赋相似、发展类型趋同的原则,联合组建83个“中心村”党委,由优秀的联建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党委书记,形成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互促共进良好格局。

  立足稳边固防实际,深入实施“边陲党旗红”工程,围绕建强基层组织、建设美丽乡村、强化社会治理、发展旅游经济、促进军民共建,以46个村为重点,谋划设计边境党建示范带建设,通过建强基层组织,实现党建引领发展。巩固深化军警地联建共建,积极开展“两个班子一起建、两个支部一堂课、两条战线一盘棋”共建活动,军警部队先后向边境村派驻233名军官、警官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参与治安维稳、脱贫攻坚等村级事务。

  延边州着力构建以集体经济项目扶持、产业项目带动、“册外地”有偿使用、固定资产租赁发包等稳定增收渠道为支撑的发展格局,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充分挖掘山、水、林、土地等自然资源,特别是荒山、荒水、荒地、荒滩等资源潜力,采取自主经营、租赁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创新开展农村“册外地”有偿使用工作,并将其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2019年全州共收取“册外地”有偿使用费近1亿元,有效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积极整合村级组织所有的集体闲置资产,利用存量经营性资产,通过采取公开租赁、承包经营、自主开发、买断经营等方式进行盘活。

  加强产业项目带动。发挥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带动作用,2019年以来,向中央和省争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6550万元,在全州扶持131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立足农村山林、水面、矿产等资源优势,采取招商引资、合作经营等方式,大力发展休闲旅游、餐饮民宿等产业,把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下,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村集体,由村集体与现代农业企业进行对接,将土地作为“资本”入股企业,走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模式,在帮助村民致富的同时,村集体实现增收。

  脱贫攻坚,从严从实是要领。延边州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双管齐下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县(市)为单位成立脱贫攻坚驻村干部党委,搭建服务、管理、协调、考评“四位一体”综合平台。制定出台《延边州州管县级领导干部约谈提醒办法》,将“在推进全州脱贫攻坚任务中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成效不明显”作为约谈“底线”,将减贫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包保帮扶部门年度考核的“一票否决项”,督促各级干部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多渠道选拔任用干部的实施意见》,在推进职级晋升工作中优先考虑驻村干部的意见。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截至目前,170名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驻村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张伟国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