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工行吉林省分行被央行长春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506.16万元。

  该行主要涉及以下五项违法行为:

  1、占压财政资金;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

  另外,该行多名高管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