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恢复四平市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广大市民: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四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营业性场所基本恢复。宾馆酒店、网吧酒吧、KTV歌舞厅、电子游戏、美容养生、游泳健身、影院剧场、文化场馆、台球棋牌、儿童游乐、个体诊所等各类营业场所全面恢复。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福利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保健品营销培训、养生讲座宣传场所继续关停。

  二、严格落实来(返)平人员管控措施。来、返(离)平人员和车辆必须在抵平、离平前24小时通过“四平备案”小程序向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备登记。来(返)平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落地即检”;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平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长春市、吉林市城区来(返)平人员落实 7天居家健康监测;低风险地区来(返)平人员实施“三日两检”。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对发热门诊、隔离点、建筑工地、冷链仓库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长途客货运输人员和铁路司乘人员等实行点对点管理。

  四、强化分类核酸筛查。对医疗机构、隔离点、交通卡点、冷链仓库、快递物流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目前,对所有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执行每周两次核酸检测,其他市民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广大城乡居民要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赋“黄码”,限制出行。

  五、严格做好物防管理。强化冷链食品、入境物品、邮件快件、中高风险区到平物品管理,落地前对运载交通工具和物品核酸抽检后进行全方位消杀,定期对涉及的人、物、环境进行核酸监测。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对没有“三证”和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予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未落实上述闭环管理措施的,不得进入流通使用环节。加强对市区内快递驿站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消杀等防控措施,对管理不到位的从严处理。

  六、加强“两码一报告”查验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服务和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吉祥码、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出入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两米线”,避免近距离交流和肢体接触。对“黄码”人员和对拒不执行防控措施规定的人员,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对拒不执行“两码一报告”查验的单位、经营场所从严处罚,对失管失控工作人员和单位、企业负责人从严追责问责。

  七、严格执行消杀制度。市场经营单位在恢复营业前,要制定《常态化消杀方案》,对所属区域按照先小后大、从里到外、由点至面的顺序,组织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环境消毒,消毒不到位不得营业,消毒后张贴已经消毒标识。复工后要按照常态化消杀方案的强度和频次,严格开展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的常态化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日志记录。

  八、加强“一退两抗”药物备案管理。全市药店销售“一退两抗”药品要实行实名登记、备案管理,药店销售人员使用吉事办小程序或APP对“一退两抗”药品进行扫码登记,系统将登记数据实时推送至社区,由社区对其进行信息核实、健康监测,检测异常立刻报告。

  九、控制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举办方必须至少提前48小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书面申请,审批后方能举办。50人以下聚集性活动,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个人举行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聚集性活动,要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十、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居民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养成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两米线”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可疑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备。

  十一、加强“一老一小”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应对病毒的有效手段,要全力推进3—11岁和60岁以上“一老一小”人群应接尽接,提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必须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凡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