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主岭市纪委监委对公主岭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大队长王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文有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王文有身为党员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背弃职业操守,执法违法,利用手中权力以案谋私,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经公主岭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文有开除党籍处分;由公主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廉洁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