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

  关于部分定点医药机构

  侵害参保群众医保权益行为的通报

  (二0二一)第一期

  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部署,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针对吉林省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了系列整治行动,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侵害参保群众医保权益的现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行为一:吉林省直参保人员办理慢病待遇后,在某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该定点医疗机构在慢病系统中可查询到《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但仍向参保人员索要认定表。

  行为二:吉林省直参保人员在某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该药店限定参保人员单次医保刷卡购药400元以内,超出部分不予刷医保卡,只能按照现金收款交费。

  行为三:吉林省直参保人员在医保卡内无余额的情况下,在某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该药店以卡内无余额为由,不予刷医保卡,要求其直接现金交费,未提示参保人员卡内无余额后可划卡累计现金消费到一定金额后享受相应待遇。

  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参保群众的医保权益。对此,我们已采取了要求涉事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责令对其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扣减其考核分数,约谈其负责人等措施。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将加大核查力度,持续曝光此类行为,守护好参保人员医保权益。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自查自纠,避免此类行为发生 !同时提醒广大参保群众如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反映,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来源: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