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洪伟简历

  刘洪伟,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7年8月,任长春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处长(正处级);2010年3月,任长春市公安局净月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2013年3月,任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2015年9月,任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2016年4月,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局级);2016年5月,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1月,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2020年8月至今,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高级警长。

  (来源:廉洁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