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返(来)

  通化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5月11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报告1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返(来)我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5月1日以来,凡到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人员,返(来)我县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如未按要求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继续强化网格化管控要求,做好对5月1日以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返(来)我县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宾馆、旅店、出租房、民宿、药店、电影院、网吧、旅游景点、洗浴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制度,如发现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三、广大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屯)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少聚餐,出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由乡镇卫生院送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通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