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吉林省发改委官网公布了部分民办中小学学费调整方案。该方案显示,吉林省省级管理的部分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已执行到期,自2020年底,吉林省发改委陆续接到长春吉大附中力旺实验小学等学校调整学费申请。该委根据办学成本变化,按照动态调整学费的要求,拟定了学费调整方案。

  一、执行范围

  长春东师中信实验学校、吉林省二实验高新学校、吉林省二实验远洋学校、长春吉大附中力旺实验小学、长春吉大附中力旺实验中学、长春市外国语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吉林省实验繁荣学校、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长春日章学园高中。

  二、调整标准

  小学阶段:学费最高标准拟调整为15000元/生年。

  初中阶段:学费最高标准拟调整为20000元/生年。

  高中阶段:师大青华学校学费最高标准拟调整为23000元/生年,其他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20000元/生年。

  以上学费标准为学校执行的最高标准,各民办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办学成本等因素适当下浮,具体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各学校在确定具体标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上学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各学段原有在校生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新入学学生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目前,该方案正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5月7日。联系电话:(0431)88906877。

  关于部分民办中小学

  学费调整方案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目前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学费的民办中小学共11所,均在长春市内办学。包括:长春东师中信实验学校、省二实验高新学校、省二实验远洋学校、长春吉大附中力旺实验小学、长春吉大附中力旺实验中学、长春市外国语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省实验繁荣学校、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长春日章学园高中。

  二、目前学费情况

  小学阶段10000—12000元/生年(长春外国语10000元/生年,其他均为12000元/生年);初中阶段12000—15000元/生年(长春外国语12000元/生年,省实验繁荣学校13000元/生年,其他均为15000元/生年);高中阶段14000—20000元/生年(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14000元/生年,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20000元/生年,其他均为15000元/生年)。

  三、调整依据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吉林省定价目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等。

  (二)影响因素

  一是办学成本。民办学校办学支出主要依靠学费收入,目前学费标准是在2016-2018年制定,近年来,教具、设备、特别是人力资源成本上涨,各民办学校办学成本逐年升高。

  二是校舍及教学设备维护费用。民办学校大部分建校10年左右,迫切需要对校舍及部分教学设备进行维修维护。

  三是均衡发展。近几年随着义务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公办中小学教育经费投入逐渐加大,办学质量不断提高,长春市已实行“公民同招”政策,适龄学童家长可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中小学。

  四是可持续发展。适当调整民办中小学学费,可保障民办中小学可持续发展。

(来源:吉林省发改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