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重点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能力建设、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确保检测试剂质量安全,为全省防控新冠病毒疫情保驾护航。

  据悉,吉林省药监局认真梳理经营使用环节的薄弱点、风险点,分别从经营、使用两个角度,设计了《吉林省经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吉林省使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动与卫健委、疾控预防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分别从经营环节全面摸清所有经营过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企业,以及其所经营试剂的生产厂家、使用单位;从使用环节全面摸清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经营供货方、生产厂家,做到经营方、生产方、使用方三方信息完整,确保无论从经营、使用还是生产方,均能保证整个供应链条信息可追溯,没有差错,并收集整理了国内当前获得批准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注册、许可信息,用于指导全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时使用。

  同时,吉林省药监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局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情况;对全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中是否经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开展网络监测和监督检查。

  截至3月20日,全省共检查经营企业111家,使用单位403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1家,责令改正3家,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271人次。检查结果显示,吉林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情况总体良好,有关经营使用单位均能按照要求严把采购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手续,尚未发现试剂生产合法资质问题;经营使用单位均能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说明书要求运输、贮存、使用试剂;未发现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单位存在温度记录不规范、使用单位存在培训不到位等一般缺陷项,已要求立即改正,相关单位已经整改到位。

(来源:吉林日报 叶阳欢 记者:张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