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的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为33396元,年均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为16067元,年均增长7.2%。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由2015年2.20:1降低至2020年2.08:1(农村居民收入为1)。

  2020年吉林省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62.9%,比“十二五”末提高3.5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为8.9%、4.8%和23.4%。

  2020年吉林省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比为56.9%。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2020年占比分别为25.0%、2.3%和15.8%。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微涨。“十三五”期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年均上涨2.1%,低于“十二五”时期约0.8个百分点;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年均上涨0.2%。

(来源:吉林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