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冰雪消融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3月10日15时许,长春市南湖公园发生一起一男子冰上落水涉险事件。(此前报道:极度危险!长春男子大喊“救命”!)当前,吉林省气温快速回升,正处于冰雪消融期,季节性安全风险突显。为深刻汲取该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冰雪消融期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要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水库、湖泊、河道、江面、水塘、公园人工湖、矿坑等重点区域冰面隐患,增设完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强行人、车辆活动管控,严禁在冰面上驾车、骑车、行走、玩耍等不安全行为。要以乡镇、村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城镇周边和农村重点危险冰面的安全监管,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消除隐患。要完善细化落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落水救援工作及时高效。

  二、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以防冰面落水等为重点,逐单位、逐学校、逐乡镇、逐街道、逐社区、逐村屯、逐户、逐人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切实增强每名群众、每名家长及每名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的社会氛围,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三、要超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天气转暖、道路冰雪消融、人流物流车流增多等特点,深入摸排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化品、矿山、城镇燃气、春季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未然,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地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补短板、堵漏洞,坚决防止因“看不到”“想不到”而引发安全事故,切实从根本上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来源:吉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