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洮北区东胜乡日升村原党支部书记周立波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扶贫资产问题。2019年3月,东胜乡与包保单位共同出资15万元,由日升村申请国家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为本村购置一辆价值33.5万元的轮式装载机,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当月,周立波利用工作便利,擅自以22万元的价格将装载机卖给杜某,所得资金用于个人经营活动。2020年4月,市纪委监委对全市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周立波迫于压力,又以22万元价格将该装载机从杜某手中买回,放置于日升村村委会。2020年5月,周立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镇赉县坦途镇双山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春喜侵占村机动地粮食直补款及他人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林春喜在任双山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了偿还个人农行贷款,利用职务便利,将双山子村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机动地粮食直补款共2.45万元占为己有。2016年12月,林春喜私自将3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9.6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花销。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林春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洮南市胡力吐乡党委委员张宝成在申报大豆种植者补贴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6月,张宝成作为胡力吐乡长青村包村党委干部,在最终审核该村申报大豆种植者补贴名单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高某某申报并领取大豆种植者补贴款1.2万元。2020年1月,张宝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榆县新华镇副镇长于天生违反组织程序、违规为亲属承揽项目问题。2017年5月,于天生任新华镇副镇长兼任大有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在未履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程序的情况下,私自代表村委会与通榆县第五中学签订协议,将学校田地流转至大有村永久使用,大有村将整村搬迁补助资金75万元补偿给第五中学,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此外,于天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其侄子承揽第五中学及新华镇小学基础设施维修工程。2020年6月,于天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安市烧锅镇乡新兴村文书马洪福骗取国家扶贫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马洪福利用协助乡政府开展扶贫大棚项目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冒用该村贫困户冯某某、马某某之名,申报扶贫塑料大棚2栋,骗取国家扶贫补助资金1.35万元,并将上述大棚交给其亲属使用。新兴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王海峰得知此事后,未予制止,放任不管,存在失职行为。此外,马洪福还存在帮助亲属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20年6月,马洪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海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白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