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应急管理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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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

  2020年11月30日

  其中,吉林省6名个人、3个集体榜上有名。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