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第五批行政处罚公示

  1.吉林省力旺宏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力旺林溪湖项目时,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2.长春华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大众国金中心项目时,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3.长春吉实益田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净月江山樾项目时,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