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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制定《吉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消除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现象

  为结合《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吉林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近日,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吉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非法改装、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推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和路线风险评估,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畅通信息协同共享渠道,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据了解,集中整治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要加强与财政、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沟通,根据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的实际运输需求量,编制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规范行业发展,防止无序增长。根据交通运输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挂靠运营清理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彻底消除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现象。

  (来源:城市晚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