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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4个救援基地和39支专业救援队伍纳入省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近期,为进一步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区域内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救援能力,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将全省划分为3个应急联动协作区,并将4个救援基地和39支专业救援队伍纳入省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据介绍,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结合灾害分布和产业结构特点、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救援队伍分布,将全省划分为东部(延边州、通化市、白山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中部(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西部(白城市、松原市)3个应急联动协作区。同时,在依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救援的基础上,将4个救援基地和39支专业救援队伍纳入省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其中,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消防支队),承担中部应急联动协作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吉林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基地(中国黄金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救护队),承担东部应急联动协作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吉林省矿山应急救援基地(通化矿业集团救护大队),承担东部应急联动协作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吉林省油气管道综合应急救援基地(中国石油吉林油田集团公司储运保障维修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消防支队),承担西部应急联动协作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

  这些救援基地和专业救援队伍在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承担所在应急联动协作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接受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和省应急管理厅的调遣,参与全省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围绕信息通报、决策会商、指挥调度和联合处置,各协作区应急管理局要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注重实效为原则,建立稳定、可靠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需要跨区域增援时,由事故灾害所在地及时提出请求,由省应急管理厅统筹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各级政府、队伍承建单位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救援队伍建设。

  另据了解,吉林省对各救援基地和专业救援队伍实行淘汰退出制,每年评估其救援能力,达不到要求者予以退出。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颜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