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吉林省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

  日前,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8月13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孙廷东介绍并解读有关情况。

  据介绍,《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吉林省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形成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网格化”治理新格局,是实现社会共治、筑牢人民安全防线的重要措施。《实施意见》共有4部分18方面内容,对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吉林省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机构改革,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社区)“两委”要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以“划全分净、全面覆盖”为基本原则,村以村民为小组、社区以300至500户居民为基本单元划分为1个网格,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至少应配备或明确3至5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应明确2至3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每个应急管理网格至少明确1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要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网格重要工作内容,构建应急管理网格化管控体系,与平安建设网格制结合,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格化治理格局。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孙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