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按照中央、吉林省、松原市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松原市坚持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数据归集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用应用为重点,做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不断提高生态环保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

  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合理推进信用工作。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与全市层面信用工作的对接,提升工作推进机构的配置和协调能级。加强督促考核,把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注重工作统筹,聚焦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形成一套覆盖广泛、推进有力的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度。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实现全程信用监管。推动事前信用承诺,在生态环境领域申请环境行政许可、各类专项资金或其他环保申报事项时,鼓励申请人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开展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企业主体信用状况与抽查频次关联机制,实施“双随机抽查+信用”制度,提高监管效能。注重结果多元联动,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在生态环境领域有效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四色等级评价”,积极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形成“守信者一路畅行,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风尚。

  三是强化重点监管,构建科学信用体系。建立生态环境领域信用承诺、信用修复、联合奖惩、分级分类环境信用评价监管、红黑名单等制度。加大环境信息归集力度,建立信息公开目录,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网上“七天双公示”制度,2020年度,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7条,行政许可信息108条。积极参与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信息归集工作,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

  四是优化审批程序,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审批管理方式,推动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向减审批、优服务转变,按照要求,开展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对符合试点要求的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出具承诺书,生态环境部门直接进行公示、审批,即视为已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实现一次性完成审批,极大地缩短了环评审批时限。截至目前,已完成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18件,有力推动了企业复工复产,消除企业忧虑。

  五是规范信用修复,增强环境责任意识。加强环境信用修复是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督促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市生态环境部门在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的同时,积极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指导帮助企业整改达标,规范修复环境信用,消除负面影响,促进企业依法依规良性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吉林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