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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吉林省地方级收入增速居全国第17位

  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

  本一季度,吉林省地方级收入258.3亿元,同比下降11.9%,降幅比前两个月收窄0.8个百分点;收入增速在全国各省排名第17位,比前两个月提升7个位次,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

  2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吉林省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冲击。面对严峻形势,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吉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提早谋划,主动出击。2月初就部署研究分析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程度,做到心中有数。成立组织收入工作专班,专题研究组织收入的具体措施,坚定年初收入预期不变。3月11日,省财政厅与省税务局正式建立吉林省财税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自3月起,财税部门每月会商一次,分析判断问题症结所在,研究解决对策措施。在此期间,财税部门全面研判宏观经济趋势,把握收入整体走向,加强收入调度分析;全面加强收入管理,加大重点收入项目征缴力度,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出台多项补贴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复工复产,尽可能减小疫情对我省支柱税源的冲击;增加地方金融机构资金流动性,鼓励其向中小微企业倾斜贷款投放,补助企业融资担保费用,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通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一季度吉林省地方级收入初步企稳。作为支撑经济财政平稳运行的重要来源,下一步,吉林省财政厅还将继续以收定支,逐月推进,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应收尽收。在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确保完成全年目标,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张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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