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作为吉林省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全省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部署,激发全省汽车消费潜能,稳定汽车产业发展,振兴地方经济,长春市推出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包括更有针对性的信贷政策和更简便的检测报务和上牌服务,在开展汽车销售主题活动和企业广告宣传上给予更大的支持等等。当然,更重要最关键的还是购车补助。政府出台补助,对长春车企来说能助推销售,对购车的老百姓来说,更是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实惠,可谓是惠企惠民的双赢政策。

  好政策、实政策,见效自然也快。这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长春汽车市场已日渐回暖,一周来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达1377辆,环比增长23%。

  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

  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凭202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鼓励团体采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

  以上政策不叠加使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