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细针织密监督铁网 严纪护航脱贫攻坚

  延边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延边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脱贫攻坚监督不松劲儿,抓住主要矛盾,明确主攻方向,狠抓整改落实,推动脱贫攻坚以及后续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倒计时,目前又是疫情防控时期,在抓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强化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决不能让脱贫攻坚工作出现空档。”延边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加强监督的精准度,延边州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延边州纪委关于全面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汇报提醒、监督调研、约谈督促等6项措施,明确“六查六看”监督重点,通过固化制度机制,提升脱贫攻坚监督实效。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住建、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线索快速移交机制,通过信访举报、网络舆情、领导干部接访走访等多种形式,拓宽线索来源,多渠道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强化精准监督。

  延边州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延边州纪委州监委领导联系督导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重点解决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中不聚焦、不问责等薄弱环节,切实把监督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立即改”和“钉钉子”精神逐一监督脱贫攻坚整改落实。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又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进行“点名道姓”式的通报,进一步释放出“从严执纪须臾不可放松”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州共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批2起2人。此外,延边州纪委监委依托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全面加强对行业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监管责任的日常监督,督促其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督促并协助县(市)党委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本地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发现问题。

  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延边州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盯紧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

  制定《州纪委州监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重点治理5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要求各县(市)纪委监督制定“三个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做好“监督的再监督”。

  各县市纪委监委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发送《监察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堵塞漏洞。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延边州纪委监委抽调6个监督检查室组成检查组,针对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工作作风等7方面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18个问题。今年以来,全州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件,处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