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四平市餐饮服务单位限制性外卖经营的通知

  四平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为适应疫情防控期间民生需求,在四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现就四平市餐饮单位限制性外卖经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方式要求。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四平市餐饮服务单位以网络外卖、点餐打包、电话订餐配送等方式外卖经营。禁止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店内桌餐服务,禁止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就餐。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食堂应以盒餐外带、分餐配送等方式供餐。宾馆、旅店等行业的餐饮服务应以电话点餐送至客房方式提供。

  二、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对每餐的菜品及订餐人信息进行登记。

  三、禁止经营要求。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肉制品,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禽畜动物肉及肉制品。

  四、经营场所要求。门店入口显著位置设不提供桌餐的消费提示,并公示疫情防控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每天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两次以上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五、人员管理要求。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晨检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健康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如有外省来平、返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居家隔离14天。所有在岗员工应着工作服、工作帽及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六、顾客取餐要求。顾客进店应配戴口罩,在专门划定的区点餐、等候取餐,不得聚集,间距保持1米以上。提倡通过网络、电话点餐,约定时间领取或配送。

  七、外卖送餐要求。对配送人员健康管理按餐饮从业人员管理要求执行,对外送餐食的用具每天进行清洁消毒。每份外卖除做好封签外,应附一张标有商家名称,厨师、装餐员、骑手姓名、体温信息的安心卡,并实行“无接触配送”。

  八、加强监管要求。监管人员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的监管,如发现违规接待桌餐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予以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如有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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