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四平市公安机关在四平市委、市政府和吉林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对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等各类不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严打态势,第一时间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突发疫情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主动担当作为、深化现案攻坚,有力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现将查处的7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1 月 19 日,刘某(男,29 岁,系湖北省黄冈市务工人员)先后乘坐多班次列车返回双辽市,未按照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备,不主动居家隔离,与妻子郭某(女,27 岁)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就餐。1 月 23 日,刘某出现发热症状,在双辽市中心医院就医时故意隐瞒其在重点疫区务工生活经历和返平行程事实,欺骗就诊医生。1 月 24 日,其妻子郭某出现发热症状,在刘某陪同下 3 次就医,期间仍欺骗医护人员,隐瞒病症事实,在输液室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1 月 25日,社区工作人员核对刘某信息时,刘某仍然刻意隐瞒已有发热等症状,欺骗社区工作人员,后刘某、郭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二人的行为已导致 5 人直接感染、多人被封闭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2 月 5 日,在市局的指导下,双辽市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郭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2、1 月 19 日,周某某(女,30 岁,湖北省襄阳市居民,现住广东省深圳市)带领儿子尚某从深圳途径北京、沈阳等地到孤家子镇其母亲家中过年。1 月 25 日,周某某丈夫尚某某(男,32 岁,湖北省襄阳市居民,现住广东省深圳市)从湖北省襄阳市来到岳母家过年。1 月 27 日,工作人员入户排查时,要求尚某某、周某某、尚某等三人居家隔离。但该三人拒不配合工作,于 2 月 2 日偷偷前往四平周某某大姨王某家。2 月 4 日,三人又从四平离开,前往沈阳桃仙机场,被沈阳高速公路卡点执勤人员劝返。2 月 5 日凌晨,市公安局驻高速公路四平站卡点工作人员成功将三人查控。违法行为人尚某某、周某某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9 日,并处罚款 300 元,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瞒报尚某某从湖北返回的事实被处以 200 元的行政罚款。

  3、2 月 1 日,铁西区公安分局地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通过网络平台,以低价销售口罩名义实施诈骗。铁西公安分局立即开展调查,于 2 月 6 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25 岁,无业),利用群众急于购买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的迫切心理,伪造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账号,发布低价售卖口罩信息,在收到被害人汇款后,隐匿行踪,非法占有财物。先后实施了 3 起诈骗行为,非法获利 3000 余元。2 月 6 日,铁西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4、2 月 8 日,铁东区公安分局黄土坑派出所接到群众张某报案称,其在微信上买口罩被骗 3000 元。接警后,铁东分局第一时间组织技术警种会同辖区派出所展开工作。侦查发现,该案嫌疑人系团伙作案,涉案嫌疑人共 4 人。嫌疑人钟某负责组织整个诈骗过程,嫌疑人姜某负责提供口罩照片利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以语音方式诱骗被害人信任,嫌疑人王某某负责提供聊天微信号及收款号,马某远负责取钱。2 月 15日晚,办案民警锁定嫌疑人藏匿地点,果断出击,一举将四人全部抓获。经审查该团伙成员身份,嫌疑人钟某有多次前科, 其因涉嫌诈骗罪正在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有抢劫前科;犯罪嫌疑人姜某因犯寻衅滋事罪正处于缓刑期。经审讯,四名嫌疑人如实交代了以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5 起,骗取现金 22980 元的犯罪事实。目前,四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5、2 月 4 日,伊通县公安局发现有人在微信中传播“伊通发现 15 例病毒患者已确诊”虚假信息,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2 月 3 日 10 时许,违法行为人杜某某用他人手机在“长春蛋商养鸡户”微信群内发布“伊通发现 15 例病毒患者已确诊,长春和吉林已经 70 多例只是没报那么多”的疫情谣言。同时,杜某某还在群内发布“麻痹这死警察真不让下啊,车下了高速又给捻上去了”等不当言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杜某某因散布谣言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合并处以行政拘留 20 日。

  6、2 月 12 日,赵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主动在家隔离,前后四次到双辽阳光小区疫情防控卡点乱窜,且不佩戴口罩,卡点工作人员提醒该人需要佩戴口罩,并警告其无事需离开办公地点,赵某对工作人员的提醒心生怨恨,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用言语威胁工作人员,并用随身携带的白色麻绳抽工作人员数次。违法行为人赵某因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9 日,并处罚款 300 元。

  7、2 月 12 日,王某某驾驶轿车返回铁东区东方小区,其在大门外因无法出示通行证和身份证件与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随后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唯一出入口处,回到家中。造成来往的居民车辆和执法局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持续近一小时。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5 日。

  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场人民战争,离不开全市广大市民的参与支持,更需要每一位市民服从大局、律己守法。警方正告,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违者,四平公安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来源:四平公安宣传)

  专题: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关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