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男子(丈夫)将车堵在小区入口处,其妻子于某某辱骂推搡民警,致一民警右手食指受伤。2月14日,于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被丰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月15日,据吉林市丰满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丰满区办理的首例疫情防控工作妨碍公务案。

  停车堵塞小区门口交通

  2月6日,因疫情防控需要,吉林市丰满区朝阳花园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本小区的车辆绝大多数被纳入了车牌自动识别系统。

  当日,刘某某驾车来到朝阳花园小区入口处。他的车牌没有纳入小区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因此进不了小区。刘某某便将车辆堵在小区入口处离开了,造成小区交通堵塞。

  无奈,物业公司及保安报了警。

  妻子无理取闹 妨碍公务被立案

  刘某某的妻子于某某得知后,立即来找保安“理论”。这时,接到报警后,民警已经到来,向保安了解情况。于某某情绪激动,不顾民警劝阻,开始辱骂推搡民警。民警再三表明身份、劝阻无效,控制了于某某。期间,于某某弄伤民警右手食指。该案被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检察院提前介入 案件被起诉

  案件发生后,丰满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依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指派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查阅案件证据,与侦查人员探讨案情,并对案件的敏感性、法定程序以及疫情期间的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给予建议。

  2月13日下午,丰满区检察院通过政法“e路通”信息平台,将该案移送至丰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诉当天 妻子被判刑8个月

  案件受理后,丰满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并就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疫情期间公民的配合义务以及本案的社会影响等方面对于某某进行了说理教育。

  于某某真诚悔过,认罪认罚,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2月14日10时,丰满区检察院就该案向丰满区法院提起公诉。

  当日12时许,丰满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于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该案从起诉到宣判,仅仅用了一天时间。

  (来源:江城晚报 记者:李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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