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刘某,2月1日因发热、咳嗽收入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治疗。患者未某,2月2日因发热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收治入院。两名患者均经新型冠状病毒核狻检測阳性,结合临床表现,被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入院后,在吉林省、长春市两级专家组的会诊和指导下,经过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九台区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的合理诊疗,精心照护,患者已无发热等相关症状,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大部分吸收。

  近三日,经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两位患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患者已达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的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

  患者出院后,还将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健康随访

  (来源: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专题: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关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