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3名确诊病例乘坐出租车信息的通告
为提高市民防范意识,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现将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长春市3名确诊病例乘坐过的5辆出租车乘客信息予以通告:
请根据下述情况,与确诊病例当日乘坐过同一辆出租车和有下述乘车微信付款电子凭证的市民,注意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没有发热症状的,必须主动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拨打公安机关110或卫健部门120电话,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1、1月24日9时58分之后,乘坐过车牌号为吉A-Z2571的出租车。乘车后微信付款电子凭证图片3张:
2、1月26日8时04分之后,乘坐过车牌号为吉A-Z7856的出租车。乘车后微信付款电子凭证图片5张:
3、1月27日14时47分之后,乘坐过车牌号为吉A-Y9466的出租车。乘车后微信付款电子凭证图片6张:
4、1月27日15时20分之后,乘坐过车牌号为吉A-Y9152的出租车。乘车后微信付款电子凭证图片5张:
5、2月2日8时11分之后,乘坐过车牌号为吉A-Y6257的出租车。乘车后微信付款电子凭证图片3张:
健康无小事,生命更可贵。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或麻痹大意心理,増加自己及亲友感染风险,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公众和社会负责。
我们坚信,在长春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认真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就一定能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