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监委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董龙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董龙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关于职务廉洁的相关规定,收受他人所送购物卡;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董龙身为领导干部,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监委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龙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廉洁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