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张书华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二、免去史大琦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郑玉洁的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李胜利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免去刘光荣、田得彬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王兰香的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冯喜刚的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八、免去曲以敏的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九、免去陈绪发、徐景丽的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免去卢文哲的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一、免去李伟的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二、免去李世和、孙叶兰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三、免去孙立刚的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四、免去李强虎的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五、任命徐航、刘庭语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十六、任命林文秀为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十七、任命黄冬辉为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八、任命李奕潼为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十九、任命李会凯、王凯为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十、任命周敏为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二十一、任命唐军为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十二、任命刘铁军为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十三、任命姚淑媛为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十四、任命刘家辉为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十五、任命杨威为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十六、任命梁岐涛为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十七、任命于洋、孙点芬为延边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二十八、任命张吉、李东辉、王云云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十九、任命曹广林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十、任命金京天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十一、任命孙博为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十二、任命刘欢欢、林雪为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十三、任命李成范为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十四、任命刘家学为吉林省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十五、任命布启伟为吉林省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十六、任命郭新为吉林省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十七、任命邢航、邰炳田为吉林省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