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茂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茂田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谢茂田在担任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