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长春市市管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

  王首先,男,1968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厅务办主任,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现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局长级)。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刘百军,男,1978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交通处(长春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处长,现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孙青山,男,1974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涉诉信访局涉诉信访综合处副处长、处长,现任榆树市人民法院院长(正处级)。拟任长春市城区人民法院正职。

  房国华,男,1970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九台市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副院长,九台市营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兼九台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级),现任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科级)。拟任长春市县(市)人民法院正职。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信函、电话、短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邮编:130041。举报电话:0431-12380,短信举报平台:13194312380,举报网站:http://www.jl12380.gov.cn/cc。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9日。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4日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