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统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在市级统筹区域内实现保障待遇政策标准和经办管理服务的统一,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协调门诊和住院保障资源,形成完整的待遇保障链条,逐步提升医疗保障制度的整体保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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