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吉林省2020年度创业项目申报指南》。本次可申报的创业项目分为六大类,即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省级创业能力提升、省级创业活动、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

  每个创业项目都有哪些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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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项目类别

  (一)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1.支持重点

  用于对依法注册的企业、事业或其他法人单位创办的创业实训基地给予支持。对引领和带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优先予以支持。

  2.申报条件

  (1)申报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应为运行2年(含)以上市(州)人社部门拟批准的市(州)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

  (2)有固定的创业培训、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实训场所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

  (3)必须具有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团队、孵化企业等功能。有相应的创业培训、实训指导师资队伍;

  (4)能提供相应的实训实践平台,每年培训人数达到300人(含)以上或大学生100人(含)以上;

  (5)每年孵化3家以上企业,带动50人(含)以上就业。

  3.资助额度

  经过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本年度评审认定的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给予80万元的资金补助。

  4.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诗宇

  电话:0431-88690938

  电子信箱:261479239@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1511室)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璐璐

  电话:0431-88771658

  (二)省级创业能力提升

  1.支持重点

  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创业师资和高层次人才管理人员国内(外)培训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培训补助的,不重复支持)。

  2.申报条件

  相关职能部门方可申报创业能力提升项目。

  3.资助额度

  省级创业能力提升补助资助额度为50万元-100万元。

  4.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诗宇

  电话:0431-88690938

  电子信箱:261479239@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1511室)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璐璐

  电话:0431-88771658

  (三)省级创业活动

  1.支持重点

  创业创新项目征集与推介、创业宣传、创业竞赛活动、创业就业大型招聘会等活动。

  2.申报条件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中专院校 ;大中专院校申报省级创业活动时,需要经过省教育厅审批同意。

  3.资助额度

  省级创业活动补助资助额度为100万元-400万元。

  4.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诗宇

  电话:0431-88690938

  电子信箱:261479239@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1511室)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璐璐

  电话:0431-88771658

  (四)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1.支持重点

  在省内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技能人才需求强劲的地区,依托省内公办和民办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重点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二年。

  2.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培训场所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

  (3)年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

  (4)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技能人才教育培训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5)有满足教育培训需要的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

  (6)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

  (7)近几年国家和省相关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能够按规定期限完成,并在接受各级审计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

  3.资助额度

  经过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本年度评审认定的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按实际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4.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蔡宏伟

  电话:0431-88690925

  电子信箱:1317025515@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08室)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璐璐

  电话:0431-88771658

  (五)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1.支持重点

  依法成立的普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设立了内部培训机构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及巾帼家政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1)培训场所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2)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

  (3)有满足教育或培训所需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高等院校高级职称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

  (4)与5家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5)近几年国家和省相关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能够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并在接受各级审计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

  3.资助额度

  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资助额度为30万元。

  4.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鹤

  电话:0431-88690620

  电子信箱:80022270@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806室)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璐璐

  电话:0431-88771658

  (六)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

  1.支持重点

  返乡下乡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在乡(镇)地域内创办的经济实体,并带动一定数量的入驻企业(农户)创业和农村劳动力就业。

  2.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应符合下列标准和条件:

  (1)生产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健全,符合安全等要求;

  (2)基地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

  (3)入驻企业(农户)达到30户以上;

  (4)带动就业人数100人以上;

  (5)入驻企业需与劳动者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纳税;

  (6)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基地,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3.资助额度

  根据扶持创业户数和带动就业人数,分别给予20-80万元的资金补助。

  4.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魏洪生

  电话:0431-88690826

  电子信箱:826586841@qq.com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710室)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璐璐

  电话:0431-8877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