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进一步推动吉林省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近日,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扶贫办发布《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吉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6000万元。其中,补助梅河口市2000万元,补助抚松县、大安市各1500万元,补助汪清县、龙井市各500万元。

  《方案》在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建设要求、项目及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该资金将用于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造。

  示范县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或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相关项目承办企业和机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机构不在此列),向社会公示项目及其承办企业,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网信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