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试点的函》。函件指出,经协商一致,决定在长春、武汉、成都、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株洲、如皋等9个城市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试点。试点工作自2019年6月开始,时间1年。

  试点的目的是以“安全、美观”为目标,以解决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数量多、设置乱、品质低等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清除违法违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城市品质提升。通过工作试点,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指导全国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为加强和规范牌匾标识设置,维护市容市貌,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今年5月份,长春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长春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制定了《长春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关于整治全市建筑物楼顶牌匾标识的实施方案》。《规范》对单位、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的设置位置、高度、大小、色彩、亮化等作了明确规定,并针对不同建筑物、不同位置、不同牌匾标识的设置规则等进行了明确阐述,同时还细化了管理要求。

  同时,长春市还开展了市容环境乱象整治行动,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对影响城市环境和安全的高空楼顶字、楼体广告及占道牌匾等各类不规范牌匾组织集中拆除,全面清理杂乱条幅布幔、拱门刀旗,对一切有损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牌匾、私设的导向标识牌进行拆除,让长春变得更加通透亮丽。经过合力攻坚,截至目前,全市已拆除违法建筑近40万平方米,拆除高空牌匾、楼顶字等各类违规广告牌匾近万块,清理条幅楼幔1.3万余条,有效净化了城市空间。

  对广告牌匾设置不符合标准的商家,工作人员逐门逐户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法律法规讲解,明确违规设置广告牌匾的危害,督促设置单位、个人加强自查自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人限期自行整改。对于在拆除过程中存在困难或规定期限未整改的,视情况实施助拆或强拆。拆除工作采取先主后次,逐步延伸的工作模式,由主要街路、重点区域、重要建筑物向次要街路,背街小巷辐射,逐步抓严做细,最终达到整治全覆盖。

  来源:综合住建部、中新网、彩练新闻、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