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边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创“土地规模经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简称“农地贷”)+产权制度改革”新模式,有效盘活了全州农村资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探索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

  国家政策惠农到位、农机购置补贴扩面、政策性保额提标、支农资金倾斜、税收政策优惠。延边州配套推出本地政策,对注册经营水田、蔬菜、经济作物30公顷以上,旱田50公顷以上的规模经营市场主体,在贷款贴息、农作物保险、税收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全州土地规模经营规模和效益大大提升。

  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含钢骨架储粮仓补贴),不受身份和户籍的限制;在一次性1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基础上,家庭农场可以一次性享受5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在省农作物政策性保险基础上,家庭农场每公顷水田提高保额3000元,旱田提高保额2000元,对所增保费部分,州、县(市)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重点向专业家庭农场倾斜。

  截至目前,全州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种植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到1.1万户,规模经营农地面积增至24万公顷,占全州农村耕地面积的62%。全州采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比重达到90%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2%,土地利用率提高了5%,粮食产量增加15%左右,平均每公顷耕地增收1000到3000元。

  为适应大力发展规模化农业的新形势,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延边州面向规模经营、有大额度资金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2014年,延边州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落实贷款贴息政策,由州及所在县(市)各贴息30%。全州先后推出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大额金融贷款产品。创新推出“家庭农场+贫困户”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等模式,不断提升“农地贷”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凡是持有农村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均可到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农户只需持有此证便可直接到金融部门申办贷款。银行与贷款户到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经营权他项权证》,履行抵押登记手续并签订合同,随即发放贷款。截至目前,全州共发放“农地贷”8000余笔、金额18亿元。

  延边州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等制度体系,为“农地贷”模式的推行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农地贷”工作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实验区项目》行列,中国农业银行批准延边州作为试点在全国率先先试先行。

  以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为方向,建平台、抓基础,延边州不断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深入发展。建立州、县(市)、乡(镇)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市场)67个,覆盖全州8个县市的66个乡镇及1个街道。通过交易中心,供求双方可在平台上发布供求信息,实施线上、线下自由规范的交易;成立州、县(市)、乡(镇)、行政村四级组织领导网络,全面推行资产清查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全州1051个村基本完成了村、组两级资产清查核资工作,清理村级资产金额21.2亿元,清理组级资产金额1.2亿元,并完成了村级组级的资源性资产清查、台账建立、产权证颁发等工作。

  此外,延边州还建立“册外地”规范化管理制度,印发《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册外地”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农村“册外地”的管理主体、范围,按照权属性质进行分类管理。确定为国有林地的、草地(牧业用地)的,逐步实际出耕还林还草。村集体所有的“册外地”,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由村(组)集体和经营者签订其他方式承包合同,有偿使用的价格标准由村民会议民主决定。农村“册外地”发包收入全额纳入村集体收入账户,用于村内公益事业、精准扶贫、集体组织成员再分配等。鼓励支持村(组)集体协商收回“册外地”,采取公开竞标形式统一发包,发展规模经营和产业化项目。未纳入规范管理的“册外地”不享受“粮食作物生产者补贴”“轮作制度试点补贴”等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截至2018年,全州447个村共收取“册外地”有偿使用费8133余万元。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 张伟国 代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