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富丰路柳影中学地块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

  长宽府发[2019]26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富丰路柳影中学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菜市南街东二胡同、西至菜市南街东一胡同;南起扶余路、北至富丰教师新村。(现征收范围内有以下情况,不在本次征收补偿范围内:1.已签订《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已领取货币补偿款;2.已签订《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已回迁安置房屋的。)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9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等附属物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