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