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关整治工作。按照部署阶段(4月10日—30日)、排查阶段(5月1日—31日)、整治阶段(6月1日—11月15日)、总结阶段(11月15日—20日)逐步深入推进。

  本次整治工作将聚焦导向监管,严肃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低俗庸俗媚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依法从快从重查处。聚焦重点媒介,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强化对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移动APP广告等新业态的监测监管,实现全面覆盖的监管格局。聚焦重点内容,针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主要涉及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性,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广告;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 张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