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山市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执纪问责,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至2018年“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白山市自然保护区排查出问题点位1999个,已整改(含非问题点位)1961个,整改完成率达98.1%。

  白山市先后开展了“三区”环境问题整治、“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调度会,研究部署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为确保整改实效,白山市从严督办,将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十大工程(战役)”重点任务,将察访核验、年终考评作为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将严肃问责作为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手段,对原麝保护区存在的履职不力、工作不尽责的相关人员问责23人。同时,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保障等工作,各级保护区均配备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有效提升了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同时,白山市还对不适合在保护区内执行的地方性文件进行了及时清理,废止文件2个《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林蛙产业的指导意见》(白山政发〔2003〕11号)和《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林下资源综合开发的若干规定》(浑发〔2000〕1号)。依法依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搜集和听取社会各界对保护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鼓励公众参与,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 刘姗姗 通讯员王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