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举行了媒体开放日活动,在活动中记者获悉,省扫黑办成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以来,共收到线索2300余件次,初核2100余件次。截至目前,共向各地、各有关部门转出单一刑事案件线索240条、涉嫌黑恶犯罪线索196条,立案38起,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1536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8个部门于2月1日联合印发了《吉林省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文件规定,奖励范围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及“软暴力”追债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等12类犯罪线索。

  此外,开放日上还发布了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等事项。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