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审计厅印发《2019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方案》,将由省审计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组织指导对所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各级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

  此次审计工作对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将起到监督指导作用。 据了解,本次审计工作将国家环保政策执行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审查地方党委、政府对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多规合一等重点改革任务是否按时完成;

  是否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湿地保护修复、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资源环保领域的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

  是否有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是否有序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是否依法关闭退出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探矿、采矿项目;

  是否对政策性关闭煤矿开展后续恢复治理工作等情况。

  通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相关部门是否按照要求推动研究出台有关资源环境规章、制度和规划。

  通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审查领导干部审批、审签同意的有关园区开发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有关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开发利用决策等方面是否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据悉,本次全省审计机关开展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由省审计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直接审计白城市,市(州)级审计机关各对1个县(市、区)开展审计,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各对1个乡镇或1个部门开展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