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国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赵闾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闾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赵闾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权力观异化,把公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闾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