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

  印发《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日前,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党委,长白山开发区工委、长春新区工委,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2019年2月28日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