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
印发《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日前,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党委,长白山开发区工委、长春新区工委,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2019年2月28日
(来源:吉林日报)
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
印发《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日前,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党委,长白山开发区工委、长春新区工委,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吉林省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2019年2月28日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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