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继武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继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继武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刘继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权力观异化,把公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继武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