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国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国志在担任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副县长、松原市副市长、吉林省体育局副局长、吉林省体育学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