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聘任陈耀辉等25 名同志为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公示,决定对陈耀辉等25名符合担任省级人民监督员条件的人员予以聘任(名单见附件)。任期为2019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

  吉林省司法厅

  2019年1月25日

  省级人民监督员名单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