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8年,我省对外贸易实现突破。全省货物进出口总额实现206.7亿美元,增长11.5%,继2014年后再次突破200亿美元大关,出口增速领跑东北三省。

  如何巩固既有成果?如何实现我省对外贸易发展新胜利?今年两会期间发放的一系列“政策红包”,回应了各方关切,也为我省对外贸易实现新增长、夺取新胜利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此次发布会上发布的100项扩大开放政策措施中,关于放宽准入、投资贸易便利方面共25条,占1/4,大多是吸引外资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中央“六稳”部署、全力以赴“稳外资”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路径。

  落实国家政策是统领。严格按照中央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19号)、商务部负面清单最新目录及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确保涉及中央事权的“规定动作”落地落实。比如第1条,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属地化备案管理。

  契合产业实际是重点。主要围绕与我省产业契合度高、高质量开放发展密切相关领域对国家统一的开放部署进行具体展开。重点在加工制造业、金融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四大领域放宽准入。加工制造业领域放宽准入,主要包括: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放宽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在专用车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等领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金融业领域放宽准入,主要包括:鼓励外资进入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机构等领域,允许外资跨国公司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支持外资在我省设立合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不超过51%。服务业领域放宽准入,主要包括: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文化、教育、科研、旅游、康养等领域开放。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放宽准入,主要包括:支持外资依法依规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外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

  流程环节便利是保障。从优化注册审批、市场监管、口岸通关三方面流程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主要内容包括: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推行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登记“一口办理”;加强信息共享,实行无纸化通关;“提前申报”,抵岸放行。

  发布会上,省商务厅副厅长徐勇告诉记者,这25条政策措施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是省商务厅今后扩大利用外资的工作指南,未来,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抓好推进落实,促进全省利用外资实现新进展新突破,努力为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记者 陶连飞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