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又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力度更大、惠及面也更广。《吉林省扩大开放100项政策措施》中第39项政策,此次就将被新的优惠政策替代,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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