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市水资源管理中心等100个单位“吉林省节约用水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授予李林等200名同志“吉林省节约用水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广大节约用水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探究新时期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内在规律,不断加大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力度,充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