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洪伦 通讯员李斌 李春晖)13日,记者从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针对从12日13时起开始出现的重污染天气,长春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要求,综合施策,提前部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减排和管控措施,全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最大程度削减本地污染负荷,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了解,受不利气象条件、局地污染积累和区域污染传输共同影响,1月12日下午东北部分城市出现重污染天气。自12日13时起,长春市开始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部分时段出现严重污染。13日上午,长春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73,环境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经长春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长春市24小时内仍将持续污染天气。依据《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全市启动Ⅳ级响应。

  为使污染物排放降到最低程度,长春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各司其职,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自12日17时起,长春市环保局连夜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成立35个专项检查小组,依托在线监测数据和网格化管理信息,全面强化大气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检查,重点检查燃煤电厂、水泥、涂装、印刷等工业企业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销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严查重处超标排污、偷拍偷放等违法行为,强化落实煤场、灰渣场、料场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截至13日,全市环保部门出动检查人员336人次,检查重点排污单位242家次,发现的违法问题已全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出动2台路面遥感检测车辆,对市区内主要路口通行的机动车进行尾气遥感监测。

  长春市农委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工作,落实《长春市秸秆禁烧应急管控预案》要求,全市开展秸秆禁烧巡查1650次,出动人员9100人次,出动车辆2050台次,严控秸秆焚烧,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长春市公用局组织大型燃煤供热企业尽量使用优质煤,并切实强化供热设施的运行管理,尽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长春市容环卫部门日均出动作业车辆200余台次,结合相对湿度变化,增加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加强对露天烧烤的管控,加大街路巡查的频次和执法力度,严禁一切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来源:长春日报)